丹阳眼镜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626|回复: 0

有关一种内有实物的眼镜板料的专利事宜

[复制链接]

5

主题

5

帖子

9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9
发表于 2016-9-22 08: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香港眼镜同业将在2013年3月2—4日举行的意大利米兰MIDO展会场刊中刊登如下声明:在过去20年, 中港的眼镜板料供货商及眼镜框架生产厂家, 已长期加工及生产一种内有实物的眼镜板料所制做的眼镜, 得到市场的肯定和良好销售业绩。
     2010年, 这种有长久存在历史的制做模式, 被申请专利, 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覆审委员会经于2011年6月27日裁定该专利无效。然而该专利申请不服,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覆审委员会的裁定作出上诉。
     2012年3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2012年11月30日就此上诉作出判决: 维持该专利无效的决定。但该专利申请再于2013年1月4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呈上诉状。
     我们再此声明: 为保障眼镜生产制造行业的整体利益, 业界已从相关数据库找出有力的证据及信息, 让本行业悍卫存在已久的普及制做模式, 使其工艺获得保障, 在同业间共享。
     同业将一如既往, 持续推动及协助眼镜架框生产的健康发展, 悍卫相互的权益。

来源:香港中华眼镜制造厂商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