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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食药监局查获一批无证“美瞳”隐形眼镜
日前,泾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开展药械市场专项整治时,发现城区校园周边一饰品店公然挂牌出售“美瞳”隐形眼镜(俗称“美瞳”)。经查,该饰品店出售的“美瞳”瓶身标签上全是韩文,根本无法了解产品名称、注册证号和生产厂家等信息,店主也提供不出合法的经营资质及产品的注册证明,执法人员现场将库存的26只“美瞳”产品予以扣押。
近年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美瞳”,因没有度数,只有装饰、美容效果,成了不少爱美人士的新宠,然而因佩戴“美瞳”导致角膜损伤事件时有发生。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属于较高风险的医疗器械产品,将被纳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监管范畴,自2012年4月1日起,未取得该类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以及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的,不得生产和经营类产品;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生产、经营该类产品的,一律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列》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该饰品店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资质的情况下,擅自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的“美瞳”,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立案调查。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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