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季度,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省配装眼镜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40批次。经检验,无不合格批次。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13511.1-2011《配装眼镜第一部分:单光和多焦点》等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对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镜片每主子午面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柱镜轴位方向偏差、处方棱镜度偏差、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水平光学中心与眼瞳单侧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透射比、装配质量、镜片材料和表面质量、镜架外观质量、标志。
本次抽查没有发现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