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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计量惠民”工程,加强对全县眼镜配制场所在用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我县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眼镜店在用计量器具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行动共检查眼镜店13家,重点检查眼镜店验光配镜涉及的计量器具是否齐全,计量器具是否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用于验光配镜的验光机、焦度计、验光镜片组等强检计量器具是否依法检定,检定证书是否有效;是否建立健全了相应的计量管理制度;从事验光配镜的技术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
检查发现,我县有10家眼镜店未按规定对计量设备登记造册,2家眼镜店使用的计量器具未经检定,3家眼镜店使用的计量器具超过检定周期。根据《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超期计量器具的单位在所涉及的计量器具检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帮助指导未按规定进行计量器具登记的单位完成登记造册并报至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检查期间,我县执法人员坚持执法检查与业务指导服务相结合,向眼镜店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材料,要求经营者依法守法、诚信经营。
下一步,我县将加大执法检查和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全县眼镜配制行业的经营行为,为全县消费者健康配镜创造放心的消费平台。
来源:东北新闻网(张宇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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