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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知名眼镜店 卖劣质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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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2 19: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东省工商局前日公布了近期对省内流通领域销售的定配眼镜质量监测的结果,竟有过半眼镜不合格。广州市海珠区东方眼镜店、越秀区博士亮眼镜行等均被检出售卖不合格眼镜。专家提醒,戴这些眼镜将对眼睛造成了不可逆转的伤害。
    省工商局共抽查了广州、佛山和东莞等7市流通领域81家眼镜销售企业销售的配装眼镜150批次,只有61批次合格,合格率40.7%.监测结果表明我省流通领域销售的眼镜质量合格率较低。主要原因是定配眼镜生产企业和眼镜原材料生产企业质量意识不强。其中近视镜的透射比项目不合格问题最为突出,主要体现在紫外光谱区的透射比不合格。这将造成紫外线对眼睛的伤害。
    其次是近视镜的顶焦度(俗称度数)不合格,主要是指眼镜的顶焦度与戴镜者需要矫正的屈光度不一致。戴不合适顶焦度眼镜,对眼睛造成很大的伤害。原因是有部分眼镜店没有相应的备片,而以度数相近的备片充当消费者定配的镜片。近视镜的整形要求也有9个批次的样品不合格,主要是配装眼镜的左、右镜腿外张角及左右身腿倾斜度互差不符合标准的要求。
    老花镜的标志项目不合格率最高(64.3%),主要是老花镜的包装上没标明光学中心水平偏差(瞳距)、质量等级、检验标记等。眼镜的包装上没有标识或标识不全,使消费者购买时缺乏足够的信息选择适合的眼镜。老花镜的光学中心水平偏差不合格率也较高(44.3%),这是造成戴镜者感觉头晕、恶心的主要原因之一。
    省工商局表示,已要求经销商对不合格的眼镜全部做下架处理,并将对销售质量不合格商品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本网站所刊登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否则,将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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