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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上午,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富山诚达购物广场一楼的一个专柜,查到了近百副涉嫌假冒他人生产许可证号的太阳镜。 根据群众举报,上午,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稽查人员来到富山诚达购物广场。在商场一楼的一个专柜前正在销售太阳镜。虽然这些太阳镜上有悬挂生产标签,标签上也按规定标明了生产许可证号、厂家等相关内容,但稽查人员核对生产许可证后发现,标签上的生产许可证号和生产厂家不符。
市质量技术稽查队稽查一科副科长 叶庆阳:这个眼镜的话 它标注的是一个雨具生产公司 但是他使用的生产许可证号是厦门的一家知名的眼镜公司的许可证号 这个产品目前就是涉嫌假冒他人的许可证编号有可能是伪造。
稽查人员说,按照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验配眼镜。如果这些太阳镜真是无证生产的,生产厂家将面临5万元到20万元的罚款。
市质量技术稽查队稽查一科副科长 叶庆阳:销售的产品属于无证生产的 就是没有生产许可证生产的 我们可能就会给予5万块以上的罚款如果伪造的话 也有相应的条款 根据货值来进行处罚 根据销售的数量来进行处罚。
稽查人员查扣了这个专柜销售的近百副太阳镜,表示会将根据调查结果做出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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