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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经营秩序,保护有证企业的合法权益,宁波北仑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于近期对区域内眼镜经营户进行了专项检查。根据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眼镜经营户的名单,本区域内有眼镜经营户共27家,其中17家已于2006年12月31日前通过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经营资格验收,故本次专项检查的重点为既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亦未进行许可证申报的10家眼镜经营户。
检查发现其中有4家经营户已经停止眼镜经营活动,剩余的6家经营户均有隐形眼镜及护理液销售。对此,分局对该6家经营户进行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关条款的宣传,并分别向他们发放了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前停止销售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的告知书。除个别经营户对该项工作不能理解存在抵触情绪外,其余经营户均表示可以接受。
今后分局将在进一步规范有证企业经营活动的基础上加大对无证企业的打击力度,保护合法企业和消费者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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