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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后不久,上高二的小魏感到看东西有些模糊,就在某眼镜店的建议下配了一副近视镜,可后来经过医院检查却发现自己其实并没有近视。5日下午,经市中区消协调解,眼镜店向小魏道歉并退还了眼镜款。 高二开学不久,小魏感到自己看东西有点模糊,就在市区某眼镜店的建议下,在该店购买了一副价值440元的近视镜。据小魏介绍,当时验光师说她左右眼视力分别为1.2—2和1.2,需要配戴一副左侧镜片为200度的近视镜进行矫正。
配完眼镜第三天,父亲带着小魏又去医院做一次检查后了解到,小魏看东西模糊是因为开学后用眼过度造成的,经过休息就可以恢复。医生还表示,超过16岁、视力在1.0以上的年青人一般不需要配镜治疗。对眼镜店的作法魏先生感到非常生气,“这绝对是只为赚钱而不顾职业道德的行为。”
在多次要求退还眼镜款被拒绝的情况下,魏先生投诉到了市中区消协。消协认为,眼镜店小魏不需配购买的情况下向其推销近视镜,既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违背了职业道德。经过调解,5日下午,眼镜店向小魏道歉并退还了眼镜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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