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在天河北路一家药店购买的“闪亮”亮瞳舒缓明目液。 近日,有媒体惊曝,周杰伦代言的仁和集团闪亮牌亮瞳舒缓明目液早在2007年就已被注销批号,“周董代言假药”一时间被炒得沸沸扬扬,几乎妇孺皆知。但记者近日陆续接到读者投诉,广州依然有药店销售“闪亮”亮瞳舒缓明目液。
记者调查:6家药店5家有售“亮瞳”
上周,读者何女士向本报报料称,在她居住的天河区有多家药店仍然可以看到批准文号为陕食药监健用字06050190号(更1)的“闪亮”亮瞳舒缓明目液。
接到何女士投诉后,记者昨日走访了天河区与海珠区的广东国药医药连锁企业有限公司等6家药店,其中5家仍可买到此款明目液,生产日期均为2007年7月下旬。一家药店的店员表示“没有听说不让卖,销量还是和平常差不多”,只有一间药店的店员表示该产品几日前已撤架,但为何撤架就不清楚了。
仁和集团:质量没问题,可继续使用
记者在天河北路一家药店购买了这种明目液,批准文号正是已被注销的陕食药监健用字06050190号(更1),生产批号为“20070723”。记者根据外包装上的指示,拨通了仁和集团的免费咨询电话8008697198,工作人员肯定地回答记者,“产品有问题”是恶意中伤,消费者可继续使用买到的明目液,不需要担心质量问题。
记者随后拨通了和江西仁和医药集团的电话,一位工作人员叫记者致电其在北京的公关宣传部查询,但截至发稿时止,该公关宣传部仍然无人接听电话。
省药监局:被注销药品不能销售
为进一步证实该药的生产批号已被注销,记者致电了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得到的答复是,闪亮牌亮瞳舒缓明目液的批号陕食药健用字06050190(更一),已于去年7月25日被注销,已要求各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药店停止销售“闪亮”亮瞳舒缓明目液,私自销售的将被依法查处。
记者就此咨询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如果该保健品批号已被注销,就绝对不能在市面上销售,如广州市面上仍然有该产品出售,将会向陕西省药监发文,再查处。
转贴自:信息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