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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可以以假乱真的仿名牌眼镜盒意欲蒙混过关,却难逃海关关员的火眼金睛。近日,中山海关在查验一批出口眼镜盒时,发现其中有4100个眼镜盒标涉嫌仿冒国际品牌"LEVI'S",随即对该批货物进行了处理。
据介绍,日前中山某公司向中山海关驻中山港办事处申报出口铁皮眼镜盒一批,共21400个,没有申报品牌。海关关员在实施查验过程中发现,其中有4100个眼镜盒标有"LEVI'S"标识。"LEVI'S"是个比较知名的国际品牌,既然该批货物没有申报品牌,为什么又会在货物上标有商标标识呢?当值关员凭着职业敏感,认为该票货物可能涉嫌侵权,于是登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管理系统”进行查询,发现美国利惠公司已在海关总署备案了"LEVI'S"商标专用权,而且核定使用商品范围包括眼镜盒,当事企业也不在权利人授权范围之列。仔细对比后发现当事企业使用的"LEVI'S"商标与权利人备案的"LEVI'S"商标只有一个字母之差,只是大写的字母“E”变成了小写的字母“e”,涉嫌近似商标侵权。后经联系权利人美国利惠公司,其书面确任该批货物侵权。
据中山海关人员介绍,目前海关在进出口环节对知识产权采取“主动保护与被动保护相结合”的模式,无论权利人在海关总署备案与否,都可以针对某票涉嫌侵权的进出口货物向海关提出保护申请。而已经在总署办理备案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等知识产权,就相当于权利人已在海关“挂了号”,只要企业遇到侵权事宜,在全国各海关都可得到保护。
信息来源:南方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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