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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通知,经营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的零售店必须在6月30日前申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但记者走佛山市访禅城区多家眼镜店发现,多数店员对此并不知情。
据《佛山日报》报道,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从本周开始,该局将对佛山市五区的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的经营店进行检查,督促未*者尽快*,9月尚未持证售卖隐形眼镜的,将作无证经营论处。
调查:部分店员不知“许可证”为何物
近日上午,记者走访了禅城区多家眼镜店,发现多数眼镜店均有隐形眼镜出售。一些大型的眼镜连锁公司表示已经申领了“许可证”,但不少眼镜店的员工对此毫不知情。禅城区某商场三楼的一家大型眼镜店的员工表示,并没有听说需要什么许可证。在祖庙附近的两家眼镜店,销售人员均同样表示并不知情,另外一家眼镜店则称正在申请中。
一位销售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办理该许可证的眼镜店比较少,可能是因为办理的门槛较高,比如要求配备的专业显微镜一台就要一两万元。据了解,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门店,经营场地总面积不得小于40平方米,必须设有检查室、验光室,同时还得具备镜片箱、电脑验光仪等专业设备。
部门:门槛不降低本周起督促*
据药监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在我市300多家眼镜店中,已有70多家经营店申领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部门也将从本周开始,对5区未*的经营店进行上门检查,督促其尽快*。据悉,按照正常程序,这些申请可在8月底之前办理完毕。
对于申领许可证门槛偏高的说法,该负责人表示,申领许可证的硬件条件是不会改变的,经营者惟有努力达到条件。从9月1日起,未持证经营者将视为无证经营,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监部门将责令其停止经营,并处以5000元以上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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