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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门对36家眼镜店进行分类管理 率先完成4级评定
近日,记者从斗门区质监局了解到,按照全省验配眼镜企业实施分类监管的要求,斗门区近日在全市率先完成分类工作,将斗门全区36家眼镜店按照级别由质监部门予以监管。
据了解,眼镜店分类评定是在企业场所及经营规模、仪器设备配置、质量管理水平三个实际条件的基础上,结合日常行政监管情况进行评定,经评定眼镜经营企业被分为AA、A、B、C四个级别进行管理。
区质监局工作人员表示,分类监管是对非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创新监管方式,主要是为了提高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措施,也是督促企业持续保持质量稳定的一项基本监管方式,让企业对产品质量肯定会更加重视,提高企业落实主体意识。
据介绍,对眼镜店分类监管是质监部门内部的一种监管方式,不代表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管措施,因此,这些评定的等级不会以牌匾或其它形式在店内公示,但背后却有着不同等级的监管措施。如AA至A级企业,抽检比例大约在5%;而B至C级,抽检比例则翻一倍;而且每年的抽检次数也随级别的降低实时加密,也就是说级别越低,抽检越频繁,最终实现优胜劣汰。此外,区质监部门还将对全区36家眼镜店建立监管档案,检查结果再与企业类别的升降挂钩,进一步完善动态监管。
来源:珠海特区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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